是创新还是抄袭,标识设计的版权之争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很多人越来越重视标识设计版权的重要性。一个企业的标识如何不被侵权,也成为很多企业头疼的问题。标识如同身份证,一旦被人们认可,其所带来的价值是巨大的,然而避免不了被其他人模仿甚至抄袭。

     那么从徐福记和黄福记的标识设计之争,再到钟利民与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围绕BIOU图公式而打的多个官司来看,如何判定标识设计的抄袭界限,有效维护企业的标识版权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那么容易。

      类似标识指两个标识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不仅要考虑标识的外观相似度,还要考虑到企业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是否基本相同或者存在较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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