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评价的形态


如同件艺术创作作品,艺术欣赏以“消费”的形式刺激艺术“生产”,从“消费”方面赋予艺术“生产”以切实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艺术评论则从理论上指导、影响艺术创作,从而沟通创作与欣赏的关系。同样,作为一种设计创作形式,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与使用欣赏、评价彼此制约,又有着紧密的联系。

标识设计评价是对设计现象的鉴别与判断,其作用是检测和调节设计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创作。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教授在其1953年出版的一本文学批评名著《镜与灯》中,明确提出了艺术批评的四大要素:作品、作者、世界和欣赏者。同时,他也进一 步提到,评价者往往只是根据其中一个要素,就生发出藉以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设计作品创作与文学作品有很多相似之处,设计创作活动也涉及到作品、作者、欣赏者等要素。因此,艾布拉姆斯的批评理论,也可借用到我们的设计评价中。在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活动中,设计完成的导向标识系统即为设计作品,作为创作主体的设计师就是作者,,而使用者则是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主要欣赏者。相应地,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评价也就表现为三种设计评价形态,分别是基于设计师的、基于使用者的、基于设计作品的设计评价形态。
设计师是直接进行设计创作的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师本身就对影响其标识设计的各方面因素,如功能、材料、结构、工艺、风格等方面,进行了有意识的分析、研究和评定。往往设计师在总结自身工作经验和心得的基础上,提出个人的设计见解,其中就包括一-些对设计的评判原则和标准。而且,纯粹毕业于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专业的设计师数量极其有限,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师的设计学科背景可以说是非常多样化,包括视觉传达标识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通讯设计、产品设计等众多设计专业。具有不同设计学科背景的设计师,自然会基于自己的专业学科,在设计实践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经验、理解、观点及评价标准。如产品设计师杨明洁在其《公共设施与导向系统设计》一书中就将导向标识系统视为产品设计当中的一个分支一构造类产 品设计,从公共设施与产品设计的角度去理解和评价。而东华大学环境艺术设计研究中心鲍诗度、王淮梁、葛荣等所著的《环境标识导向系统设计》中,则立足于环境特点与人文文化,将导向标识系统作为景观的一个部分来探讨导向标识系统设计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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